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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节能产品标志的目的、意义和作用?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日期:2012/4/12 7:52:57 人气: 标签:节能产品
导读:《清洁生产促进法》第十三条提出:“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批准设立节能、节水、废物再生利用等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产品标志,并按照国家规定制定…

《清洁生产促进法》第十三条提出:“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批准设立节能、节水、废物再生利用等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产品标志,并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相应标准”。
所谓产品标志,是贴在产品上的一种反映某方面信息的标签,其目的是为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必要的信息,引导消费者行为和对产品的选择。
目前,能效标识制度以其投入少、见效快、对消费者影响大等优点,得到了许多国家的认可,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普及。据国际能源署(IEA)的统计,到2000年,世界上已有欧盟、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巴西、日本、韩国、菲律宾、泰国和香港等37个国家和地区实施了能效标识制度,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冰箱、房间空气调节器、洗衣机等家用电器和计算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以及中央空调、锅炉、电机等商业和工业设备。能效标识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减缓电器、工业设备等的能源消耗增长势头,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可以带来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值得注意的是,国际上大多数的能效标识制度是由政府节能主管部门直接组织并且强制实施的。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政府职能逐步有所转变,对节能的管理方式将由过去对企业的直接管理向引导性的间接管理转变。实施能效标识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加强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用能产品技术进步、规范用能产品市场的一项重要措施。能效标识是消除绿色贸易壁垒,巩固和提高我国机电设备、家用电器等用能产品国际市场占有率、扩大出口的必然要求。
随着科技进步和对外开放的扩大,我国节能产品的质量日益提高,越来越多的节能产品走向国际市场,特别是机电设备、家用电器等用能产品的国际市场占有率逐步提高。近几年,发达国家为了提高能源效率,减排温室气体,保护本国利益,通过制定严格的强制性的技术标准,以限制不符合能耗、环保标准的产品进口,这些对国际贸易在客观上形成了一种“绿色壁垒”。如澳、日、美、欧等国家提出,节能产品进入本国市场,首先必须申请注册能效标识。
与国际上相比,我国的能效标识是空白,一些冰箱生产企业出于扩大出口的需要,参照欧盟能效标识样式在产品上粘贴欧盟的能效标识。同时,由于没有实施能效标识制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内机电设备、家用电器的出口。目前,美、日、欧等国在商讨签订能效标识相互认可的协议,以消除潜在的贸易壁垒。我国实施能效标识制度,是消除这种绿色贸易壁垒,促进机电产品、家用电器扩大出口的有效手段,也是加入WTO后,按照国际惯例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节能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必然要求。
从世界各国的实施经验看,能效标志主要有四个方面的作用:
给消费者提供信息,以便他们做出知情的选择,即选择最高效和最合适的产品; 
鼓励生产商改善产品的能源性能;
鼓励销售商在进货和陈列商品时选择高能效的产品;
为政府决策提供信息,并产生节能和环保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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